办理清关手续时作为收货人法人公司应该提供的法律文件
一、货物到港前收货人公司在海关登记时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成立时的全套文件公证件
2、税务登记证公证件
3、国家统计局证明文件公证件
4、银行开户证明原件
5、公司最近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
二、货物到港后办理报关手续需提交以下文件: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银行出具的交易证明
3、外汇结汇证明
4、国内出口报关单
5、商业发票
6、装箱单
7、运单或海运提单
8、根据商品的不同提交俄动植检、卫检、商检证明或安全认证或进口许可证文件
9、产地证
海关手续分为初步手续和基本手续两部分。初步手续系指货物按一定的海关制度存放之前应办理的手续,旨在防止运入违禁品并为海关目的进行商品验证。基本手续系指在海关接收报关单后,由海关、报关人及其他对货物和交通工具拥有全权的人员应办理的手续。应受海关进行监管的进口货物和交通工具通常运到收货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海关并在那里办理海关手续。
对货物和交通工具拥有全权的人员应在俄国家海关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报关单,该期限不得超过向海关提交货物后的15天(若是酒精饮料和烟草制品不得超过10天)。
如海关确认受理报关单,则应将报关单编号并注明受理日期。如对所提交的单证、信息发生怀疑,海关有权索要补充单证和信息,以便检查报关单和提交的单证所含信息是否准确。